日期:2025-08-06 12:25:39
“家里有两处宅基地,是不是必须退一处?”不少农民心里打鼓,怕村集体收回自家老宅子。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告诉乡亲们其实“一户一宅”没那么死板,有些情况家里有两处宅基地也合法,别被错误说法吓住了!
一、“一户一宅”真正意思:面积合规是关键
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注意,这里的关键是“面积不超标”,不是“数量只能一个”。
比如,你们村规定一户宅基地最多200平方米,你家有两处宅基地,一处120平,一处80平,加起来刚好200平,没超标——这种“一户多宅”完全合法,村集体不能强制收回。
二、这些情况“一户多宅”,合法!
别再以为“两处宅基地就违法”,这几种情况很常见,也受法律保护:
继承来的宅基地:父母去世后,子女继承老宅,自己名下已有一处宅基地,形成“一户多宅”,只要面积没超标,合法;
合法买卖来的:同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(需村集体同意),买主原来有一处,又买了一处,总面积合规,不算违法;
历史原因形成的:比如过去村里分地没严格限制,或因搬迁、分户等原因多占了宅基地,只要当时手续没问题,现在也不能随便收回。
三、为啥多出来的宅基地难收回?
现实中,很多“一户多宅”的老宅基地没人住,却很少被村集体收回,主要有两个原因:
收回没那么容易: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没说具体咋收回,村集体没强制权,总不能硬拆老宅子,只能靠村民自愿;
退了不划算:现在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补偿标准不明确,有的地方退一处宅基才补几千块,农民觉得“不如留着,万一以后有用”,宁愿让宅子荒着也不交出。
别再被“一户多宅必须退”的说法忽悠了,面积没超标、来源合法的多宅,村集体不能随便收。要是村集体逼你退宅基,先看看自家面积超没超标,再问问补偿标准——不合心意就别急着退,法律会护着你的合法权益。你家有几处宅基地?评论区聊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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